为进一步完善医务所医疗服务,更好的满足在校师生基本医疗需求,经学校及后勤管理处研究决定,医务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务人员1名。
一、招聘岗位:助理医师/医师。
二、招聘人数:1名。
三、招聘要求
(一)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党的方针、政策;
(二)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;
(三)具有良好的品行、热爱本职工作;
(四)年龄45周岁以下(含45周岁),助理医师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、专业技术知识;医师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、专业技术知识;10年以上从业经验者优先;
(五)具有适应本工作岗位健康的身体条件;
(六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报名;
1、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、本科生;
2、在公务员、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;
3、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。
四、薪资待遇及社会保险
(一)薪资待遇
薪酬按月发放,助理医师/医师初级工资4500元/月,中级5000元/月(包含五险)。
(二)社会保险
根据相关规定,聘用人员统一纳入到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(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)和大额医疗保险管理局管理,“五险”个人承担部分由学院从个人工资按月代扣代缴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和资格审核
1.报名采取实地的方式进行。报名时间为5月19日至5月24日,在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网站上自行下载《应聘人员报名表》(见附件)。应聘人员须对《应聘人员报名表》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,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,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,5月24日下午3点至5点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明等原件,并将填好的报名表交到学院医务所。在此期间,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畅通,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。
2.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,后勤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,给予审核通过结论,对未通过审核的(包括填报信息不全的或有疑问的)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到应聘人员。资格审核工作于2023年5月24日17时结束。
3.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,安排责任心强、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负责资格初审,并严把资格审查关,避免出现误审。
4.报名咨询电话0472-8886228,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,受理应聘人员的咨询。
(二)笔试和面试相关要求
1.笔试满分为100分。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;笔试命题、考务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。试题命制、保管等环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整个过程派专人全程监督。
2.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;面试满分为100分,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面试设立考官组,由后勤管理处聘请专业人员组成;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和考官公布。
3.所有应聘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,对不按要求作答的,按零分处理;
(三)体检
1.应聘人员的笔试、面试分数均达到合格以上可以进入到体检环节。
2.体检到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医务所进行体检。
3.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(四)考试总成绩
应聘人员总成绩=笔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
六、公示与聘用
(一)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、体检情况,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。
(二)学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。
(三)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,试用期为两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七、其它
本办法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。
附件:《应聘人员报名表》
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
后勤管理处
2023年5月19日